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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1日,天眼查App显示,近日,苹果公司申请注册多枚“PINE APPLE”商标,国际分类涉及科学仪器、广告销售、建筑修理,当前商标状态均为申请中。据悉,PINEAPPLE译为菠萝、凤梨。
据了解,过去几年苹果曾提出过215份商标异议申请,比谷歌、微软、亚马逊和Meta(原Facebook)的申请加起来(136起)都多。在这215起苹果发起的商标异议申请中,有37家实体选择撤回商标申请,占比17%。此外,还有超过半数的实体没有回应苹果的诉讼。
其中备受争议的是苹果公司对美国艺人弗兰基·菠萝(Franki Pineapple,艺名)提起的商标异议,理由仅仅是她的艺名“菠萝(pineapple)”这个词,在英文中后缀有个“apple”。
被吃掉一口的苹果商标已经满足不了苹果公司,后者早在2017年首次尝试在瑞士获得水果商标,当时它提交了一份Granny Smith苹果的黑白描绘申请。事实上,它申请的是整个苹果的图像,而不是咬一口的商标苹果。要是苹果成功的话,拥有100多年历史的Fruit Union Suisse公司将被迫更改其徽标。
当时,Fruit Union Suisse主管无奈地表示,“我们很难理解这一点,因为这不像是他们在试图保护被咬的苹果,他们的目标实际上是拥有一个真正的苹果的权利,对我们来说,这实际上是普遍存在的东西,每个人都应该免费使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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