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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山东网-感知山东8月25日讯 8月25日,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山东省公证便民服务有关情况。
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,司法辅助试点是2019年省司法厅和省法院联合部署开展的一项工作,全称是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。司法辅助试点是结合法院实际需求,在送达、调查取证、调解、保全、执行等方面,充分发挥公证机构职能优势,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。
公证参与送达。过去司法文书的送达一般由EMS完成,送达时间主要在白天,当事人多数不在家,无法签收,影响了送达效率。公证机构送达,可以与当事人协商送达时间,在工作日的晚上或者周末都可以完成。同时,公证人员可以对送达这一行为进行证明(保全),避免出现当事人拒绝签收或者签收后拒不承认等情况。
公证参与执行。公证机构可以参与人民法院执行中的和解、调查、司法拍卖工作,在执行现场,公证人员可以协助清点被查封、扣押财物,列明财物清单,避免日后产生争议。
公证参与调解。省司法厅支持公证人员参与人民法院调解工作,努力配合人民法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。目前开展的比较深入的有两方面工作,一是对于物业纠纷这样案情简单的批量诉讼,由人民法院引导当事人到公证处,在公证人员的主持下开展调解,减轻了法官审判压力;二是对于金融纠纷案件,创新打造“诉前调解+赋强公证”金融纠纷调解模式。对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,可以直接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,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,无需诉讼即可进入执行程序,当事人选择公证调解,既可以提高进入执行程序的效率,又可以节约诉讼成本,经过测算,办理赋强公证的费用要比走诉讼程序的费用节省一半以上。
自2019年以来,山东省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司法辅助案件65.7万件,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中国山东网记者 张敏敏 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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